(一)计划经济体制解体带来单位身份的松动
在新中国成立初期,为了利用有限的资源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行严格的计划经济体制,建立了严格的“单位制”,通过单位对社会实现高度的控制和整合。在这种制度下,不管是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还是企业单位,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属于国家政权的一部分,直接承担着汇聚资源和供给公共产品的功能。单位不仅是公民的工作场所和经济来源,还是公民社会地位和身份合法性的界定者,公民对单位的人身依附性极为明显。在这样的背景下,公民的个人权利受到极大的限制,人事档案完全为单位所把持,成为单位管理和控制公民的重要手段,因而实行封闭式管理似乎理所应当。
然而,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原本的计划经济体制逐渐解体,特别是大量非国有单位的出现,使得单位逐渐成为单纯的劳动力购买者,与公民之间的关系逐渐成为平等的劳动合同关系。单位的行政功能减弱,逐渐失去了对公民政治上的控制,正在恢复其应有的专业功能,公民对单位的人身依附性逐渐松动,个人权利逐渐扩张。
(二)政治背景变化带来个人控制的减弱
提到我国的人事档案法律制度引进自苏联,起源于延安“审干”,成型于建国初期,后又经历“文革”。在这相当长的发展过程中,党和国家政治斗争的弦始终没有放松过,鉴于复杂的社会政治背景,对公民个人的控制也一直没有放松过。而作为公民个人政治、道德、才能等情况记录的人事档案自然也具有不同寻常的意义。中国人民大学的邓绍兴教授曾说,在以阶级斗争为纲及计划经济的岁月里,人事档案是不可告人的秘密。
作为组织上了解和控制公民个人的工具,人事档案强调保密,大多由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掌握,被神秘化和封闭化是正常的。但是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形势趋于稳定,“阶级斗争为纲”的政治路线已经被摒弃,经济建设成为党和国家的工作中心。维护国家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也不再靠发动类似“镇压反革命”、“三反五反”、“四清”等运动的形式来实现,而是主要靠法律制度来保障。在这样的政治背景下,国家对公民个人的控制逐渐放松,人事档案的政治功能逐渐弱化,此时还坚持将人事档案神秘化和封闭化,显然不合时宜。此外,在政治体制改革的背景下,原有的干部人事制度也已经发生了重要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