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上所述,对于社保基金改革的现实着眼点以及社保基金的组织运作等重大问题,仍然缺乏一个较为系统、深入的解决方案。为了解决社保基金在理论上和现实中存在的这些问题就必须对社保基金进行深入的研究,在此背景下探讨社保基金进入资本市场的一系列问题也就有了一定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社保基金基本范畴的界定:
1、社会保障基金(social security fund)
社会保障基金是指国家为实施社会保障制度,通过法定程序,以各种方式建立起来用于特定目的的资金,是实施社会保障制度的物质基础。
2、现收现付制(pay-as-you-go)
现收现付制是社会保险基金筹集的一种主要方式。根据一段时间(通常为一年)内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筹集社会保险基金,即预算期内社会保险费收入仅仅满足本预算期内的社会保险金给付需要。
3、基金制(funded scheme)
基金制是指在任何时点上积累的社会保险费用总和连同其投资收益,能够以现值清偿未来的社会保险给付需要。
4、部分基金制(partial-funded scheme)
部分基金制是介于现收现付制和完全基金制之间的中间模式,它根据分阶段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缴费率,即在满足一定时期(通常为 5-10 年)支出需要的前提下,留有一定的储备基金,据此确定缴费率。
5、社保基金投资
社保基金投资是把积累的社会保险基金通过存入银行、购买国债、股票、企业债券等形式,以实现在较高的安全性要求下同时取得收益的一种行为。
社保基金的监管是国家授权专门机构依法对社会保障基金收缴、安全营运、基金保值增值等过程进行监督管理,以确保社保基金正常稳定运行的制度和规则体系的总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