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社保关系转入手续,需向参保社保经办机构确实是否同意接受。参保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1、返回成都参保的本市户籍人员。
2、男性未满50周岁、女性未满40周岁,已在成都参保的外地户籍人员。
3、达到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已在成都累计缴费满10年的外地户籍人员。
办理程序:
1、参保人员应提供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由单位或他人代办的,需提供本人出具的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单位办理需加盖单位公章),到参保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保关系转入手续。
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办理程序:
1、参保人员提供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凭证》
2、持身份证、社保卡到目前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经办机构申请转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