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资金来源为职工个人所缴存及职工所在单位为其所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方向包括公积金的提取、公积金贷款、购买国债,剩余资金存在委托银行专户,以备职工所需。这种资金运作模式保证了住房公积金运行的稳定性,但大量的银行专户存款使得公积金使用率低、收益低。首先从发展历程来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发展经历了两个阶段——重点支持住房供应方阶段和重点支持住房需求方阶段,而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之为并非“创新之举”,事实上早在公积金发展前期,就已被各地广泛采用。
其次,对公积金的管理运作、运行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了分析,为下文对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房建设存在的问题(从公积金制度层面分析来看)进行分析提供理论依据。为了促进保障房性住房建设的顺利展开,国家陆续出台了多项通知、办法完善保障性住房制度,对保障性住房的重视程度也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然而,保障性住房建设在推进过程中并未如人们所愿进行,其所面临的问题有很多,其中最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资金问题。而利用闲置的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可以缓解保障房资金压力,为支持这一行为,相关部门又陆续出台相关通知和意见给予政策支持和操作指导。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房建设这一举措,究其根本,是回归住房公积金制度本质的需要,同时也是保障房建设融资的需要。这一现实操作,充分利用了住房公积金闲置资金,提高了住房公积金的运行效率,同时也达到了保值增值的效果。在政策方面,目前已出台了多项通知和办法对其作法给予政策上的支持。通过分析,我们不难看出,不管是从公积金利用角度,还是从保障性住房需求的角度,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房建设都是有必要的,同时理论上也是可行的。